当前位置: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学校第二批虚拟教研室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毛珣    发布日期:2024-04-23    查看:93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院(部):

为持续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虚拟教研室试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探索建设新型基层教学组织,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3年,培育一批理念先进、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虚拟教研室,锻造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培育一批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二、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五)做好活动记录。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络教学平台上完成虚拟教研室组建登记工作,并认真做好每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和教研活动记录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建设类型

1.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申报条件

虚拟教研室建设应具备如下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国家级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三)申报数量

学院(部)限额申报1个校级虚拟教研室,有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的院部可申报2个(须排序)。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选拔,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保障措施。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2023317日前,虚拟教研室负责人通过浙江工业大学络教学平台(http://zjut.zlgc2.chaoxing.com/)上传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3月24日前各学院在网络教学平台完成审核和推荐排序,并提交纸质版加盖公章的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1,无需提交佐证材料)、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汇总表(附件2)至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毛珣 88320239  邮箱:jxk@zjut.edu.cn

 

附件:1.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2.学院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2月27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2-27至2023-03-24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