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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 关于组织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1-09-30    查看:297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院: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提升专业建设内涵与水平,学校决定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对象为2019年度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部分省一流专业在2020年度获批国一流专业建设点,这部分专业本次不检查,列入下一年度国一流专业检查范围。本次拟检查的专业清单见附件1。

二、 检查内容

对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指导意见》(浙工大教[2021]27号,附件2),检查各一流专业建设点自立项建设以来的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建设举措与成效、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与改进方向等;重点考察 “四新”引领的专业培养模式科教融合、产教融合、跨界融合推进情况、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建设情况。

三、 检查方式

各专业对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指导意见》(附件2)自查建设目标达成情况,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年度检查表》(附件3)。

学校将组织召开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年度检查评审会,各专业需现场汇报建设情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 材料报送

请各专业负责人于10月15日前在网络教学平台(http://zjut.fanya.chaoxing.com/portal)上提交《浙江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年度检查表》(附件3)。请各学院于10月18日之前完成审核工作,并提交《年度检查表》纸质稿一式五份至教务处教研科(朝晖校区东科教楼南103,联系人:陶宏,88320442)。

 

附件:

1. 浙江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年度检查专业清单

2. 浙江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指导意见

3. 浙江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年度检查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27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1-09-30至2021-10-15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年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