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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制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陶宏  发布日期:2022-07-04 查看:298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建设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 14号),现组织2021年获批的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制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要求
1.发挥示范领跑作用。要以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体系为引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开展“四新”内涵的专业建设、综合改革,在课程建设、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质量保障体系等各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确保通过一流专业认证。
2.持续提升专业水平。各学院、专业建设点要以《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为基础,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紧盯制约专业建设“上水平”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专业认证作用,建强基层教学组织,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和建设水平,形成以提高人才培养效果为核心的质量文化。
3.强化专业建设统筹。在充分利用好一流专业建设专项资助经费的基础上,加强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等的统筹建设,不断夯实基础、改善条件;以专业培养目标为导向,强化专业的课程、教材、教改项目、实践平台等项目的顶层设计和重点培育。学校资助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专项经费共80万、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专项经费共40万(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成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则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资助标准拨款,不重复拨付),一流专业建设经费要加强对一流课程培育、重点建设教材的资助。
二、工作安排
1.各专业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指导意见(试行)》(附件1)根据三年建设期限(2022-2024)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实施方案》(附件2),经学院领导审批后,上传至教学网络平台http://zjut.fanya.chaoxing.com/ ,平台开放时间: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13日。联系人:陶宏,联系电话:88320442。
2.学校将根据实施方案制定情况视情组织专家评审与方案修改。
3.实施方案确定后,根据各专业前期建设经费使用情况,下拨第一批建设经费。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2.浙江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实施方案简表
教务处
2022年6月27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2-07-04至2022-07-19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一流专业建设点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