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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 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卢丽    发布日期:2018-12-12    查看:413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工作要求,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与管理办法》(浙工大教〔201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符合《浙江工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与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

二、评选条件

1.课堂教学。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能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无教学事故。团队所承担课程获得优课优酬比例较高。同等情况下,有承担全校性教学示范课程的优先。

2.教研活动。教研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显实效,定期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团队研课等教研活动(在网络教学平台有体现);重视对教学质量的监管与评价,及时总结交流。

3.教学建设与改革。制定、落实课程教学质量标准,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各级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并在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4.师资培养。注重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安排教师进修和学术交流活动;关注青年教师发展,重视培育学术梯队。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基层教学组织的凝聚力。

5.学业指导。扎实推进“课程思政”工作,关心学生成长,按学校规定面向学生开展课后答疑辅导等学业指导工作,学生收获大、受益面广。

三、评选程序

1.自我申报。2018年12月19日前,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络教学平台(zjut.fanya.chaoxing.com)向所在学院提交《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附件1),以及反映工作实绩的附件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教研课题、论文;教学检查、教研活动记录;规章制度相关文件、特色材料等能够对评优申报起到支撑作用的文字、图片等资料。所有材料时间要求均为2018年度内)。

2.学院推荐。2018年12月24日前,各学院在认真审核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基层教学组织参加校级评选。并将推荐参选基层教学组织的《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附件1)和《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一份送教务处教学科(地址:朝晖校区东科教南102,联系电话:88320239,联系人:徐静波)。

3.学校评选。教务处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确定2018年度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名单并发文公布。

四、奖励办法

对获得“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集体,学校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浙工大发﹝2018﹞35号)文件核发绩效奖励。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12月12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18-12-12至2018-12-29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优秀基层教学组织